6月17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從廣州市政府網站獲悉,廣東省科學技術廳、廣東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于日前下發文件取消了廣州市、東莞市54家企業的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并將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符合認定條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稅收優惠。
廣東省科學技術廳、廣東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于4月28日和5月25日分別下發《廣東省科學技術廳 廣東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取消廣東華銀醫藥科技有限公司等22家企業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通知(粵科函高字〔2019〕791號)》、《廣東省科學技術廳 廣東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取消廣州市凱詩迪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等32家企業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通知(粵科函高字〔2019〕1070號)》等2份通知。
根據兩份通知,按照《科技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
的通知》(國科發火〔2016〕32號)有關要求,廣東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專家對上述企業進行了復核。根據專家組復核意見,廣東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決定取消上述企業高新技術企業資格。
54家企業名單如下:





